傷殘鑑定都鑑定人的什麼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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交通傷殘鑑定人有哪些權利義務
1、評定人權利
(1)有權瞭解與評定有關的案情和其他材料;
(2)有權向當事人詢問與評定有關的問題;
(3)有權依照醫學原則對道路交通事故受傷人員進行身體檢查和要求進行必要的特殊儀器檢查等;
(4)有權因專門知識的限制或鑑定材料的不足而拒絕評定。
2、評定人義務
(1)全面、細緻、科學、客觀地對道路交通事故受傷人員進行檢驗和記錄;
(2)正確及時地作出評定結論;
(3)回答事故辦案機關所提出的與評定有關的問題;
(4)保守案件祕密;
(5)嚴格遵守國家法律法規和有關回避原則的規定;
(6)妥善保管提交評定的物品和材料。
在申請交通事故鑑定之前,需要先搞清楚鑑定交通事故的機構都有哪些。要是不小心找到的鑑定機構是無權進行鑑定或者資質不夠的話,則這是不利於事故處理的,同時也無法以這份鑑定結果要求肇事者作出賠償。要是在這方面還有疑問的話,可以直接來電諮詢我們律師365的線上律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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