正當防衛和民事賠償
- 法律
- 關注:9.55K次
正當防衛分為一般正當防衛和特殊正當防衛
一般正當防衛:
1、起因條件:存在現實的不法侵害,不法侵害具有攻擊性、破壞性、緊迫性;
2、時間條件:不法侵害正在進行;
3、物件條件:針對不法侵害這本人,即既可以針對其人身,也可針對其財物;
4、主觀條件:具有防衛意圖,防衛挑撥和相互鬥毆一般不是正當防衛;
5、限度條件:沒有明顯超過必要限度造成重大損失。
特殊正當防衛:針對嚴重威脅人身安全的暴力犯罪,可以對其進行至死防衛。
中國刑法第20條第3款規定:“對正在進行行凶、殺人、搶劫、強姦、綁架以及其他嚴重危及人身安全的暴力犯罪,採取防衛行為,造成不法侵害人傷亡的,屬於正當防衛,不負刑事責任。”根據這一規定,特別防衛權的行使,必須具備三個條件:
第一,客觀上存在著嚴重危及人身安全的暴力犯罪,這是行使特別防衛權的前提條件;
第二,嚴重的暴力犯罪是正在進行中的,這是行使無限防衛權的時間條件;
第三,防衛行為只能是針對不法侵害人本人實施的,這是行使無限防衛權的物件條件。
在符合上述三個條件的情況下防衛人因防衛行為至不法侵害人傷亡後果的,即使造成重大損害的,仍為正當防衛而不屬於防衛過當,應受法律的保護而不負刑事責任。這主要是因為行凶、殺人、搶劫、強姦、綁架以及其他嚴重危及人身安全的暴力犯罪,對社會及公民的危害性非常嚴重,而且制止這些犯罪的難度非常大,新刑法特別如此規定,有利於鼓勵公民同那些極端犯罪分子做鬥爭,使廣大公民更有利於保護自己的合法權益。
正當防衛的法律依據都有哪些,I在上文就為大家詳細的介紹了.我們可以看出國家對這部分的法律界限還是比較明顯的,對於自身受到非法侵害的,相應的受害者予以還擊的,不構成刑事責任.但正當防衛過度的,造成他人傷害的,應承擔刑事責任,但可相應減輕.
- 文章版權屬於文章作者所有,轉載請註明 https://pfbkw.com/zh-tw/guwen/falv/j65n87.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