冒用公司資訊治安處罰 法律 關注:6.93K次 洩露個人資訊治安處罰國家機關或者金融、電信、交通、教育、醫療等單位的工作人員洩露在履行職責或者提供服務過程中獲得的居民身份證記載的公民個人資訊,構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責任;尚不構成犯罪的,由公安機關處十日以上十五日以下拘留,並處五千元罰款,有違法所得的,沒收違法所得。 標籤: 刑事犯罪辯護 治安處罰 冒用 刑事辯護 文章版權屬於文章作者所有,轉載請註明 https://pfbkw.com/zh-tw/guwen/falv/gr3yel.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