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門店會員合同轉讓

門店會員合同轉讓

門店會員合同轉讓

合同效力,指依法成立受法律保護的合同,對合同當事人產生的必須履行其合同的義務,不得擅自變更或解除合同的法律拘束力,即法律效力。這個“法律效力”不是說合同本身是法律,而是說由於合同當事人的意志符合國家意志和社會利益,國家賦予當事人的意志以拘束力,要求合同當事人嚴格履行合同,否則即依靠國家強制力,要當事人履行合同並承擔違約責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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門店倒閉了會員卡怎麼辦

如果門店倒閉、或更換地址,消費者有權要求商家退回預付會員卡的餘額。如果商家還在繼續經營,而消費者因個人原因單方面要求退還餘額,可通過與商家協商進行退款處理,在這個過程中,商家不可要求消費者為了能夠拿回自己的餘額而進行非主動的消費,否則,就可能涉嫌強制消費了。

根據商務部制定《單用途商業預付卡管理辦法(試行)》的第二十一條規定,髮卡企業或售卡企業應依單用途卡章程或協議約定,提供退卡服務。髮卡企業或售卡企業應將資金退至與退卡人同名的銀行賬戶內,並留存銀行賬戶資訊。卡內資金餘額不足100元(含)的,可支付現金。而第二十二條還規定,髮卡企業終止兌付未到期單用途卡的,髮卡企業和售卡企業應向持卡人提供免費退卡服務,並在終止兌付日前至少30日在備案機關指定的媒體上進行公示。

綜上所述,會員卡中的儲值前提是每個消費者都會擔心門店倒閉後自己該如何維權的重要問題,所以會員卡本身是有利於消費者卻又因為商家經營的不穩定性而容易侵害消費者的財產,因此有必要在辦卡之前就與商家協議籤相關的合同約定好商家倒閉後的會員卡處理問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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