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拆遷安置房時效是否有期限要求

拆遷安置房時效是否有期限要求

拆遷安置房時效是否有期限要求
拆遷安置房時效是否有期限要求
1、拆遷安置房時效有期限要求,期限要求是6個月。被拆遷人直接向人民法院提起訴訟的應自知道或者應當知道作出行政行為之日起6個月內提出,被拆遷人不服複議決定的應自收到複議決定書之日起15日內向人民法院提起訴訟。
2、法律依據:《行政訴訟法
第四十五條 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組織不服複議決定的,可以在收到複議決定書之日起十五日內向人民法院提起訴訟。複議機關逾期不作決定的,申請人可以在複議期滿之日起十五日內向人民法院提起訴訟。法律另有規定的除外。
第四十六條 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組織直接向人民法院提起訴訟的,應當自知道或者應當知道作出行政行為之日起六個月內提出。法律另有規定的除外。因不動產提起訴訟的案件自行政行為作出之日起超過二十年,其他案件自行政行為作出之日起超過五年提起訴訟的,人民法院不予受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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