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婚前房產,婚後加上另一個人的名字,是不是就屬於共同

婚前房產,婚後加上另一個人的名字,是不是就屬於共同

婚前房產,婚後加上另一個人的名字,是不是就屬於共同
婚前房產,婚後加上另一個人的名字,是不是就屬於共同
算共同財產,婚前買的房子,在結婚後於房產證上加上對方的名字的行為屬於贈與行為。
加上姓名以後,就屬於夫妻共同財產,離婚時由雙方協議處理,無法達成協議的,由法院判決。
法律依據】《民法典》第一千零六十二條,夫妻在婚姻關係存續期間所得的下列財產,為夫妻的共同財產,歸夫妻共同所有:
(一)工資、獎金、勞務報酬;
(二)生產、經營、投資的收益;
(三)智慧財產權的收益;
(四)繼承或者受贈的財產,但是本法第一千零六十三條第三項規定的除外;
(五)其他應當歸共同所有的財產。
夫妻對共同財產,有平等的處理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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