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離婚辦理手續要多少錢

離婚辦理手續要多少錢

離婚辦理手續要多少錢

離婚是指在夫妻雙方生存期間依照法律規定的條件和程式解除婚姻關係的行為,離婚就意味著夫妻關係的結束,會帶來財產關係的變更,子女撫養關係的變更等。根據提出離婚的實際情況不同,有協議離婚和訴訟離婚兩種方式。離婚並不是一件光彩的事兒,對任何一方都是一種損失。當然,這也並不是說不能離婚,在滿足離婚條件的情況下,夫妻之間是可以好聚好散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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辦理離婚手續要多少錢


(一)、去法院離婚要花多少錢?

訴訟離婚的訴訟費根據最高人民法院的訴訟費收費辦法來判定:

1.離婚案件每件需向法院交納50元到300元。

2.涉及財產分割,財產總額不超過20萬元的,不另行交納。

3.超過20萬元的部分,按照0.5%交納。

4.離婚訴訟費由原告在起訴時預交,法院審理後,在判決中確定訴訟費的負擔,一般由敗訴方負擔。

5.如果原被告雙方都有責任, 由雙方分擔,對於離婚案件,由於其特殊性,訴訟費的負擔由人民法院根據實際情況決定。

另外,以調解方式結案或者當事人申請撤訴的,可減半交納案件受理費;適用簡易程式審理的案件,減半交納受理費。

(二)、協議離婚不需要花多少錢

各省目前規定的離婚證工本費標準基本一致,如廣西9元、陝西9元、上海10元、太原9元。加上其他登記費用,幾十元就能一切OK了。當然,有些地區個別登記部門加收所謂的“調解費”,從幾十元到幾百元不等,這是不正當的收費,當事人有權拒絕。目前來看,全國每年有130餘萬對夫妻離婚,60%以上還是通過協議方式分手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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