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農民徵收土地補償標準是多少

農民徵收土地補償標準是多少

農民徵收土地補償標準是多少

土地徵收是指國家為了公共利益需要,依照法律規定的程式和許可權將農民集體所有的土地轉化為國有土地,並依法給予被徵地的農村集體經濟組織和被徵地農民合理補償和妥善安置的法律行為。 土地徵收具有法定性,根據行政合法性原則,必須符合法律和行政法規的規定,遵循一定的法律程式。國家強制取得他人土地所有權的行為,並不以取得徵得被徵地人的同意為必要條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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徵收其它土地補償標準是多少

1、徵收耕地(除水田)、牧草地(除其他草地)、農村道路、水庫水面、坑塘水面、溝渠、設施農用地、田坎、集體建設用地的,按本標準執行。徵收具有灌溉任務的水塘,對需要另行選址造塘的,參照執行所在區域徵地補償標準的60%一次性支付造塘等一切補償費用,對於造塘所需佔用土地不再給予補償。報批徵地紅線圖上無圖斑顯示、改變土地原用途新開挖水塘,一律按原土地用途予以補償。

2、徵收墳地參照執行所在區域林地補償標準。

3、苗圃是指經林業部門登記造冊定點種植苗木的基地。苗圃的土地徵收參照執行其所佔用土地的原地類的補償標準。

4、經濟林地是指成片種植油茶樹等經濟林木的土地,園地是指種植成片茶葉、水果等作物的土地。

5、非農業建設用地需要收回農林漁場國有農用地,參照執行所在區域徵收集體土地的補償標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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