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刑法中關於宣傳傳銷活動罪的量刑規定是什麼?

刑法中關於宣傳傳銷活動罪的量刑規定是什麼?

刑法中關於宣傳傳銷活動罪的量刑規定是什麼?
刑法中關於宣傳傳銷活動罪的量刑規定是什麼?
法律分析
我國《刑法》中對於構成宣傳傳銷活動罪的犯罪分子,所適用的量刑處罰規定為處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並處罰金,或者五年以上有期徒刑,並處罰金。組織、領導的參與傳銷活動人員累計達一百二十人以上,或者直接或者間接收取參與傳銷活動人員繳納的傳銷資金數額累計達二百五十萬元以上的等,加重處罰。
法律依據
《中華人民共和國刑法》第二百二十四條
之一
組織、領導以推銷商品、提供服務等經營活動為名,要求參加者以繳納費用或者購買商品、服務等方式獲得加入資格,並按照一定順序組成層級,直接或者間接以發展人員的數量作為計酬或者返利依據,引誘、脅迫參加者繼續發展他人蔘加,騙取財物,擾亂經濟社會秩序的傳銷活動的,處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並處罰金;情節嚴重的,處五年以上有期徒刑,並處罰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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