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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律規定車輛強制保險的賠償範圍有哪些

法律規定車輛強制保險的賠償範圍有哪些

法律規定車輛強制保險的賠償範圍有哪些
法律規定車輛強制保險的賠償範圍有哪些
車輛保險強制險的賠償範圍包括了死亡傷殘、醫療費用以及財產損失賠償三部分;車輛保險強制險的賠付主要分為兩種情況,如下所示:
1、被保險人有責任時,死亡傷殘的賠償限額為110000元;醫療費用的賠償限額為10000元;財產損失的賠償限額為2000元。
2、被保險人無責任時,無責任死亡傷殘的賠償限額為11000元;無責任醫療費用的賠償限額為1000元;無責任財產損失的賠償限額為100元。
法律依據:
《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七十六條
機動車發生交通事故造成人身傷亡、財產損失的,由保險公司在機動車第三者責任強制保險責任限額範圍內予以賠償;不足的部分,按照下列規定承擔賠償責任:
(一)機動車之間發生交通事故的,由有過錯的一方承擔賠償責任;雙方都有過錯的,按照各自過錯的比例分擔責任。
(二)機動車與非機動車駕駛人、行人之間發生交通事故,非機動車駕駛人、行人沒有過錯的,由機動車一方承擔賠償責任;有證據證明非機動車駕駛人、行人有過錯的,根據過錯程度適當減輕機動車一方的賠償責任;機動車一方沒有過錯的,承擔不超過百分之十的賠償責任。交通事故的損失是由非機動車駕駛人、行人故意碰撞機動車造成的,機動車一方不承擔賠償責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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