戀愛期間贈予的財產離婚時是共同財產嗎
- 法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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戀愛期間贈予的財產離婚時是共同財產嗎
戀愛時贈送的財物是婚前個人財產,在結婚後依舊屬於個人財產,不能因結婚而轉化成共同財產。個人財產有以下幾種:
1、一方的婚前財產
2、一方因身體受到傷害獲得的醫療費、殘疾人生活補助費等費用
3、遺囑或贈與合同中確定只歸夫或妻一方的財產
4、一方專用的生活用品
5、其他應當歸一方的財產。
另外法律規定:夫妻一方個人財產不因婚姻關係的延續而轉化為夫妻共同財產。但當事人另有約定的除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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