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法典房屋轉租可否解除合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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民法典房屋轉租可否解除合同
如果承租人未經出租人同意轉租,出租人可以解除合同,收回房屋並要求承租人賠償損失。依據我國相關法律的規定,承租人經出租人同意,可以將租賃物轉租給第三人。承租人轉租的,承租人與出租人之間的租賃合同繼續有效;第三人造成租賃物損失的,承租人應當賠償損失。承租人未經出租人同意轉租的,出租人可以解除合同。
出租人知道或者應當知道承租人轉租,但是在六個月內未提出異議的,視為出租人同意轉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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