婚後無共同財產起訴 法律 關注:2.07W次 婚後共同財產《婚姻法》第十七條規定“夫妻在存續期間取得的下列財產,歸夫妻共同所有: (一)工資、獎金; (二)生產、經營的收益; (三)智慧財產權的收益; (四)繼承或贈與所得的財產,但本法第十八條第三款規定的除外; (五)其他應當歸共同所有的財產。 標籤: 共同財產 財產分割 起訴 婚姻家庭 婚後 文章版權屬於文章作者所有,轉載請註明 https://pfbkw.com/zh-tw/guwen/falv/8egpex.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