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夫妻離婚為了經濟翻臉

夫妻離婚為了經濟翻臉

夫妻離婚為了經濟翻臉
為了經濟賠償假離婚違法

為了自己的私利騙取離婚證是違法的,侵犯了國家正常的婚姻管理秩序。不是真正意義上的離婚。 但“假離婚”屬於告訴才處理的民事案件,沒有訴訟,就沒有人主動追究。對於在婚姻登記管理機關進行假離婚登記而發生的糾紛,人民法院不予受理,應由當事人向原婚姻登記機關申請解決。只有在原婚姻登記機關重新處理撤銷了離婚登記收回離婚證之後,人民法院才受理當事人提起的離婚訴訟。


根據《婚姻登記管理條例》第8條規定,申請離婚登記的當事人,應當如實向婚姻登記管理機關提供本條例規定的有關證件和證明,不得隱瞞真實情況”。第25條規定:“申請婚姻登記的當事人弄虛作假、騙取婚姻登記的,婚姻登記管理機關應當撤銷婚姻登記,對結婚、復婚的當事人宣佈其婚姻關係無效並收回結婚證;對離婚的當事人宣佈其解除婚姻關係無效並收回離婚證,並對當事人處以200元以下罰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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