聯絡不到債務人可向誰追債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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聯絡不到債務人可向誰追債呢
1、債務上設有保證人的,向保證人主張債權。2、向法院提起訴訟。
3、申請宣告失蹤,向債務人財產代管人主張債權。
【法律依據】
《民法典》第四十三條,財產代管人應當妥善管理失蹤人的財產,維護其財產權益。失蹤人所欠稅款、債務和應付的其他費用,由財產代管人從失蹤人的財產中支付。財產代管人因故意或者重大過失造成失蹤人財產損失的,應當承擔賠償責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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