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交強險限額內現予以賠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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交強險在責任限額內如何賠償
交強險在責任限額內進行賠償有以下兩種情況:
1、有責任時,死亡傷殘賠償限額為110000元;無責任醫療費用賠償限額為10000元;無責任財產損失賠償限額為2000元。
2、無責任時,死亡傷殘賠償限額為11000元;無責任醫療費用賠償限額為1000元;無責任財產損失賠償限額為100元。
死亡傷殘賠償限額和無責任死亡傷殘賠償限額項下負責賠償喪葬費、死亡補償費、受害人親屬辦理喪葬事宜支出的交通費用、、殘疾輔助器具費、護理費、康復費、交通費、、住宿費、誤工費,被保險人依照法院判決或者調解承擔的精神損害撫慰金。
醫療費用賠償限額和無責任醫療費用賠償限額項下負責賠償醫藥費、診療費、住院費、住院伙食補助費,必要的、合理的後續治療費、整容費、營養費。
說到交強險的賠償範圍,其實也可以理解為交強險的賠償物件和限額內容,不管是怎樣的保險,其實在賠償的物件和限額方面都是有一定的規定的,否則的話保險公司所要承擔的風險就太大了。具體說到交強險的賠償物件上面,則一般是指對受害人的的人身傷亡及財產損失予以賠償。具體的賠償限額,就需要區分實際造成的是怎樣的損害,同時肇事的一方對事故承擔的責任是怎樣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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