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訴訟中的自認效力如何

訴訟中的自認效力如何

訴訟中的自認效力如何
在調解中承認的事實是否構成訴訟中的自認?
  在法院調解中承認的事實不構成自認。在調解中承認對自己不利的事實是為了達成調解協議而做出的讓步,根據法律規定,在調解以及和解的過程中做出的妥協,對案件事實的認可,不能在訴訟中作為對當事人不利的證據。  相關法律可參考:  《最高人民法院關於民事訴訟證據的若干規定》第六十七條 在訴訟中,當事人為達成調解協議或者和解的目的做出妥協所涉及的對案件事實的認可,不得在其後的訴訟中作為對其不利的證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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