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交通肇事罪逃逸是否構成累犯

交通肇事罪逃逸是否構成累犯

交通肇事罪逃逸是否構成累犯
交通肇事罪逃逸是否構成累犯
1、結合實際情況而定。
2、如果肇事者在上次交通肇事逃逸被有期徒刑,並在刑罰執行完畢或者赦免後的5年之內再犯交通肇事逃逸罪,受到有期徒刑以上的刑罰,就構成累犯。
3、法律依據:
《中華人民共和國刑法》第六十五條
被判處有期徒刑以上刑罰的犯罪分子,刑罰執行完畢或者赦免以後,在五年以內再犯應當判處有期徒刑以上刑罰之罪的,是累犯,應當從重處罰,但是過失犯罪和不滿十八週歲的人犯罪的除外。
前款規定的期限,對於被假釋的犯罪分子,從假釋期滿之日起計算。
第一百三十三條
違反交通運輸管理法規,因而發生重大事故,致人重傷、死亡或者使公私財產遭受重大損失的,處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交通運輸肇事後逃逸或者有其他特別惡劣情節的,處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因逃逸緻人死亡的,處七年以上有期徒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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