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交通法規第67條第一款

交通法規第67條第一款

交通法規第67條第一款
53條第一款貼黃單怎麼處罰
道路停車行為處罰情況: 1、城市普通道路亂停亂放,又或沒有停車線的路邊違章停車,一般是罰款50元、不扣分。 2、城市主幹道違章停車,罰款100-150元、不扣分。 3、如果是在紅綠燈等交通要道口違章停車,罰款200元、扣3分。 4、最嚴重是在高速公路亂停亂放,佔用應急車道違章停車,罰款300元、扣6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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