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民間借貸黑名單多長時間能消除

民間借貸黑名單多長時間能消除

民間借貸黑名單多長時間能消除
民間借貸黑名單多長時間能消除
隨著司法改革的深入,最高人民法院建立了公佈失信被執行人名單的系統,該系統不僅向社會公眾公開,還向政府相關部門、金融監管機構、金融機構、承擔行政職能的事業單位及行業協會等通報,供相關單位依照法律、法規和有關規定,在政府採購、招標投標、行政審批、政府扶持、融資信貸、市場準入、資質認定等方面,對失信被執行人予以信用懲戒。
根據《最高院關於公佈失信被執行人名單資訊的規定》,列入失信被執行人名單的期限為兩年,但如果被執行人以暴力、威脅等方法妨礙、抗拒執行情節嚴重或具有多項失信行為的,期限可以延長一至三年;從失信被執行人名單刪除後,人民法院發現其有該規定第一條規定的情形之一的,可以重新將其納入失信被執行人名單;當然,如果被執行人積極履行了債務或糾正了失信行為,人民法院也可以決定提前刪除失信資訊。
律師建議:債務人應當及時、積極的履行債務,以免陷入司法訴訟,進入執行程式的案件,被執行人應當積極履行生效法律文書所確定的義務,以免被列為失信被執行人名單、限制高消費名單,不僅影響到自身的工作、生活、信用等各方面,還造成浪費司法資源的現象。
法律依據:
《最高人民法院關於公佈失信被執行人名單資訊的若干規定》第二條
被執行人具有本規定第一條第二項至第六項規定情形的,納入失信被執行人名單的期限為二年。被執行人以暴力、威脅方法妨礙、抗拒執行情節嚴重或具有多項失信行為的,可以延長一至三年。
失信被執行人積極履行生效法律文書確定義務或主動糾正失信行為的,人民法院可以決定提前刪除失信資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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