道路交通法第四十七條第一款 法律 關注:7.99K次 《》第二百七十七條第一款、第四款 以暴力、威脅方法阻礙依法執行職務的,處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管制或者罰金。故意阻礙國家安全機關、公安機關依法執行任務,未使用暴力、威脅方法,造成嚴重後果的,依照第一款的規定處罰。 標籤: 交通違章 第四十七條 交通事故 道路交通 文章版權屬於文章作者所有,轉載請註明 https://pfbkw.com/zh-tw/guwen/falv/5k6xl3.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