請問一下工程合同簽訂的條件具備條件是什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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請問一下工程合同簽訂的條件具備條件是什麼
工程合同簽訂的條件是:1、專案初步設計已經批准、有能夠滿足施工需要的設計檔案、技術資料;
2、建設資金與主要裝置來源已基本落實;
3、招投標的工程中標通知書已下達;
4、承包人是具備相應資質條件的單位。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第七百八十八條規定,建設工程合同是承包人進行工程建設,發包人支付價款的合同。建設工程合同包括工程勘察、設計、施工合同。第七百九十一條第三款規定,禁止承包人將工程分包給不具備相應資質條件的單位。禁止分包單位將其承包的工程再分包。建設工程主體結構的施工必須由承包人自行完成。
法律依據
《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第七百八十八條建設工程合同是承包人進行工程建設,發包人支付價款的合同。建設工程合同包括工程勘察、設計、施工合同。第七百九十一條第三款禁止承包人將工程分包給不具備相應資質條件的單位。禁止分包單位將其承包的工程再分包。建設工程主體結構的施工必須由承包人自行完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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