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承租人抗辯權

承租人抗辯權

承租人抗辯權
哪位知道承租人抗辯權大概是怎麼樣的呢?
你好,關於承租人抗辯權的解答如下: 同時履行抗辯權是在雙務合同中產生的,並且主要使用於雙務合同關係。其法律依據在於雙務合同的牽連性,所謂雙務合同的牽連性,是指在雙務合同中,一方的權利與另一方的義務之間具有相互依存、互為應果關係。其中牽連性表現為三方面:一是發生上的牽連性,指雙方當事人的權利義務由一個合同所產生,雙方的權利義務從一開始就互為條件,一方的權利不發生、不成立或無效,另一方的權利也發生同樣的效果;二是履行上的牽連性,是指在雙和同成立後,當事人各基於合同負履行義務,一方負擔的義務以他方負擔義務為前提,如果一方不履行自己的義務,對方的權利不能實現,其義務的履行也要受到影響;三是存續上的牽連性,是指如果非應雙方的過錯導致合同事實上履行不能時,所發生的危險應有哪一方負擔的問題。既然雙務合同中雙方當事人應同時履行自己所負的債務,一方當事人只有在已經履行或者已提出履行的前提下,才能要求對方當事人履行義務,那麼反之,在對方未為對待履行或未提出履行以前,可以將自己的履行暫時終止,而拒絕對方的履行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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