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房產繼承有什麼誤區

房產繼承有什麼誤區

房產繼承有什麼誤區
房產繼承有什麼誤區
房產繼承的誤區如下:
1、反正有法定繼承有沒有遺囑都一樣;
2、只要立了遺囑一切就好了;
3、立遺囑不是自己的事遺囑得被兒女們接受;
4、兒女們不到齊遺囑沒法立;
5、和自己有關的權利都是可以處理的;
6、只要是老人的血脈就得有一份遺產
7、不贍養老人就不能分遺產。
法律依據】
《民法典》規定,遺產是公民死亡時遺留的個人合法財產,包括:
(一)公民的收入;
(二)公民的房屋、儲蓄和生活用品;
(三)公民的林木、牲畜和家禽;
(四)公民的文物、圖書資料;
(五)法律允許公民所有的生產資料;
(六)公民的著作權、專利權中的財產權利;
(七)公民的其他合法財產。
第十六條規定,公民可以依照本法規定立遺囑處分個人財產,並可以指定遺囑執行人。
公民可以立遺囑將個人財產指定由法定繼承人的一人或者數人繼承。
公民可以立遺囑將個人財產贈給國家、集體或者法定繼承人以外的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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