印尼入境攜帶藥品規定 法律 關注:1.6W次 印尼入境攜帶藥品規定《中華人民共和國出境入境管理法》規定很多國家對藥品都有嚴格規定,基本上所有國家都不允許帶含有麻醉劑、安非太明、巴比土酸鹽、鎮靜劑、生長激素、蛋白合成和雄激素類固醇及紅血球生成素(簡稱EPO)等禁止物質的產品。 標籤: 涉外專長 藥品 印尼 入境 移民留學 文章版權屬於文章作者所有,轉載請註明 https://pfbkw.com/zh-tw/guwen/falv/3vzxdg.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