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對於他人冒用自己名義簽訂的合同可不可以申請撤銷

對於他人冒用自己名義簽訂的合同可不可以申請撤銷

對於他人冒用自己名義簽訂的合同可不可以申請撤銷
對於他人冒用自己名義簽訂的合同可不可以申請撤銷
對於他人冒用自己名義簽訂的合同能申請撤銷。
他人冒用自己名義簽訂的合同屬於無權代理合同,被代理人也就是被冒用名字的人是可以向法院申請撤銷合同的。而且行為人實施的行為被追認前,善意相對人也有撤銷的權利。
法律依據】
《民法典》第一百七十一條,行為人沒有代理權、超越代理權或者代理權終止後,仍然實施代理行為,未經被代理人追認的,對被代理人不發生效力
相對人可以催告被代理人自收到通知之日起三十日內予以追認。被代理人未作表示的,視為拒絕追認。行為人實施的行為被追認前,善意相對人有撤銷的權利。撤銷應當以通知的方式作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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