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律師企業重組業務包括哪些

律師企業重組業務包括哪些

律師企業重組業務包括哪些
企業業務重組的原則
規模效益原則:在產業結構上考慮能取得較大銷售收入的產業,以做大做強為主要戰略調整目標,實現規模效益; 盈利能力原則:為了重組後企業具有較好有盈利能力,需要對現有業務進行梳理,根據最近的財務資料,利用波士頓矩陣模型的市場競爭力和獲利能力兩個指標,整理出明星業務、現金牛業務、問號業務和瘦狗業務。根據業務重組的目的,針對不同類別的業務選擇不同的處理方案。通常為了追求業務整合後能夠獲得較好的經濟效益而對明星業務、現金牛業務加以重組,對問號業務和瘦狗業務則採取保留或放棄的處理方案。 注重可操作性原則:參與重組的企業規模大小不一、盈利能力不同,股權結構複雜程度不同,因此為保證方案的可操作性,重組一般是按先易後難,注重可操作性的原則設計。 完整產業鏈原則:在產業鏈中處於原材料及主要產品的優勢地位業務,劃入為優先遴選範圍。 可持續發展原則:對參與重組的業務,要注重其可持續發展能力,對已進入後成熟期或衰退期的業務要慎重整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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