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崑山徵地補償律師

崑山徵地補償律師

崑山徵地補償律師

土地徵收是指國家為了公共利益需要,依照法律規定的程式和許可權將農民集體所有的土地轉化為國有土地,並依法給予被徵地的農村集體經濟組織和被徵地農民合理補償和妥善安置的法律行為。 土地徵收具有法定性,根據行政合法性原則,必須符合法律和行政法規的規定,遵循一定的法律程式。國家強制取得他人土地所有權的行為,並不以取得徵得被徵地人的同意為必要條件。

精選律師 · 講解例項

崑山徵地補償標準是什麼


1、徵收農用地的土地補償費最低標準,一、二、三、四類地區分別為每畝24000元、21000元、18000元、16000元。徵收建設用地的土地補償費,按照徵收農用地土地補償費計算;徵收未利用地的土地補償費,按照徵收農用地土地補償費的0.5倍計算。

2、徵收農用地的安置補助費,按照需要安置的被徵地農民人數計算。需要安置的被徵地農民人數,按照被徵收農用地的數量除以被徵地農村集體經濟組織徵地前人均佔有農用地的數量計算。每一名需要安置的被徵地農民,其安置補助費最低標準,一、二、三、四類地區分別為每人26000元、23000元、17000元、14000元。徵收建設用地和未利用地的,不支付安置補助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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