當前位置:普法百科網 >

法律顧問 >法律 >

合同的約定管轄法院

合同的約定管轄法院

合同的約定管轄法院
合同如何約定管轄法院

合同的雙方當事人可以在書面合同中協 議選擇被告住所地、合同履行地、合同簽訂地、原告住所地、標的物所在地人民法院管轄,但不得違反本法對級別管轄和專屬管轄的規定。因此,當事人雙方協議選擇管轄法院必須符合以下條件:


第一,協議管轄的範圍只能是因合同糾紛而提起的訴訟


第二,協議選擇管轄的法院只能是被告住所地、合同履行地、合同簽訂地、原告住所地、標的物所在地人民法院。


第三,當事人只能對第一審民事案件協議管轄法院,不能對二審和再審協議管轄法院。


第四,協議管轄不得違反民事訴訟法有關級別管轄和專屬管轄的規定。


例如,不能把規定應由基層人民法院作為第一審的案件,約定選擇給中級人民法院,同時,屬於專屬管轄的案件,也不能由當事人約定選擇其他管轄法院。


第五,雙方當事人必須達成一致的書面協議。書面協議是指合同中的協議管轄條款或者訴訟前達成的選擇管轄的協議。



  • 文章版權屬於文章作者所有,轉載請註明 https://pfbkw.com/zh-tw/guwen/falv/1kkgvx.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