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以夫妻名義同居如何離婚 法律 關注:3.01W次 不以夫妻名義同居如何離婚不以夫妻名義同居的關係主要是男女雙方是否具有建立夫妻關係的目的及一起居住的事實;物質上相互的經濟幫助;有持續、穩定的同居時間,一般應為6個月以上;有供同居生活的公開或隱祕的場所;對外以夫妻身份相稱,且周圍的人也認為是夫妻的。 標籤: 名義 同居 夫妻 婚姻家庭 離婚 文章版權屬於文章作者所有,轉載請註明 https://pfbkw.com/zh-tw/guwen/falv/11ny7l.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