保險合同效力變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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什麼是保險合同的效力
保險合同的效力,指保險合同成立後,保險合同當事人、關係人依據保險合同,享有的一定權利和負有的一定義務。享有權利的人,可以根據保險合同取得該項權利,負有義務的人應當履行該項義務,否則即應承擔相應的法律後果。
對於投保人、被保險人、受益人來說,保險合同的效力
1、投保人負有繳付保險費的義務
2、投保人負有如實告知義務
3、投保人、被保險人、受益人的危險通知義務
4、減災防損的義務。
對保險人來說,保險合同的效力,指的是保險合同成立後,保險人應承擔的義務。包括:
1、保險事故發生的原因
2、保險人承擔損失賠償責任的範圍
3、履行賠償或保險金給付的期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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