拼車發生事故保險公司以營運性運輸拒賠說得通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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保保險公司的說法是不對的。保險公司必須承擔理賠責任的。視為“營業運輸”的情形,必須同時具備兩個條件:一是以牟利為目的;二是有運輸旅客、貨物的行為。與之對應,拼車行為雖然收取了費用,但僅僅是預付的油費、過路費、就餐費,且實行平均分攤、多退少補,是沒有以營利為目的的。
《機動車交通事故責任強制保險條例》第二十二條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保險公司在機動車交通事故責任強制保險責任限額範圍內墊付搶救費用,並有權向致害人追償:
(一)駕駛人未取得駕駛資格或者醉酒的;
(二)被保險機動車被盜搶期間肇事的;
(三)被保險人故意製造道路交通事故的。
有前款所列情形之一,發生道路交通事故的,造成受害人的財產損失,保險公司不承擔賠償責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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