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司法重大事項有哪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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每家公司在經營發展中都會發生一些經營策略或經營方向調整、影響公司利潤和效益增長、甚至涉及公司生死存亡的重大事項,而股東作為公司的投資人,所有者,根據法律規定對公司的重大事項有知情權和表決權,對於一些影響特別重大的事項,公司還應向社會公眾披露,那麼,公司法重大事項有哪些?下面小編來給大家講解一下。
重大事項一般是指影響公司內部經營方面的問題,存在一定不確定性,如重組、併購等,等事情確定後會復牌。
重大事項包括以下幾種:
1、董事會決議;
2、監事會決議;
3、股東大會(股東會)決議;
4、應當報告的交易包括下列事項:
(1)購買或者出售資產;
(2)對外投資(包含委託理財、委託貸款等);
(3)提供財務資助;
(4)提供擔保;
(5)租入或者租出資產;
(6)委託或者受託管理資產和業務;
(7)贈與或者受贈資產;
(8)債權、債務重組;
(9)簽訂許可使用協議;
(10)轉讓或者受讓研究和開發專案;
(11)證券交易所認定的其他交易。
5、應當報告的關聯交易包括下列事項:
(1)本條第4款規定的交易事項;
(2)購買原材料、燃料、動力;
(3)銷售產品、商品;
(4)提供或者接受勞務;
(5)委託或者受託銷售;
(6)與關聯人共同投資;
(7)其他通過約定可能引致資源或者義務轉移的事項。
6、涉案金額超過500萬元,並且佔公司最近一期經審計淨資產絕對值5%以上的重大訴訟和仲裁;
7、公司變更募集資金投資專案;
8、公司業績預報、業績快報和盈利預測;
9、公司利潤分配和資本公積金轉增股本;
10、公司股票交易異常波動和傳聞澄清。
11、出現下列使公司面臨重大風險的情形之一時,應當及時報告:
(1)發生重大虧損或者遭受重大損失;
(2)發生重大債務或者重大債權到期末獲清償;
(3)可能依法承擔重大違約責任或者大額賠償責任;
(4)計提大額資產減值準備;
(5)公司決定解散或者被有權機關依法責令關閉;
(6)公司預計出現資不抵債(一般指淨資產為負值);
(7)主要債務人出現資不抵債或者進入破產程式,公司對相應債權未提足額壞賬準備;
(8)主要資產被查封、扣押、凍結或者被抵押、質押;
(9)主要或者全部業務陷入停頓;
(10)公司因涉嫌違法違規被有權機關調查,或者受到重大行政、刑事處罰;
(11)董事長或者總經理無法履行職責,董事、監事、高階管理人員因涉嫌違法違紀被有權機關調查或採取強制措施;
(12)其他重大風險情況。
12、變更公司名稱、股票簡稱、公司章程、註冊資本、註冊地址、主要辦公地址和聯絡電話等;
13、經營方針和經營範圍發生重大變化;
14、變更會計政策或者會計估計;
15、董事會就公司發行新股、可轉換公司債券或者其他再融資方案形成相關決議;
16、中國證監會股票召開發審委會議,對公司新股、可轉換公司債券發行申請或者其他再融資方案提出了相應的稽核意見;
17、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東或者實際控制人持股情況或者控制公司的情況發生或者擬發生較大變化;
18、董事長、總經理、董事(含獨立董事)或者三分之一以上的監事提出辭職或者發生變動;
19、生產經營情況、外部條件或者生產環境發生重大變化(包括產品價格、原材料採購價格和方式發生重大變化等);
20、訂立重要合同、可能對公司的資產、負債、權益和經營成果產生重大影響;
21、新頒佈的法律、行政法規、部門規章、政策可能對公司經營產生重大影響;
22、聘任或者解聘為公司審計的會計師事務所;
23、法院裁定禁止公司控股股東轉讓其所持本公司股份;
24、任一股東所持公司5%以上的股份被質押、凍結、司法拍賣、託管或者設定信託;
25、獲得大額政府補貼等額外收益,轉回大額資產減值準備或者發生可能對公司資產、負債、權益或經營成果產生重大影響的其他事項;
26、證券交易所或者公司認定的其他情形。
綜上所述,關於公司法重大事項有哪些的問題,主要包括董事、監事和股東三會的重要決議,資產變動、投資擔保等應報告的事項,原材料、勞務銷售等關聯交易,金額或資產值達到規定標準的法律訴訟,涉及利潤效益和所有者權益的事項,股東結構出現重大變動,以及公司章程或部分註冊登記內容發生變動的事項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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