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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據規定公司減資證明是什麼?

根據規定公司減資證明是什麼?

一、根據規定公司減資證明是什麼?

根據規定公司減資證明是什麼?

1、股東會的決議是強有力的公司減資證明

公司法

第四十三條 股東會的議事方式和表決程式,除本法有規定的外,由公司章程規定。

股東會會議作出修改公司章程、增加或者減少註冊資本的決議,以及公司合併、分立、解散或者變更公司形式的決議,必須經代表三分之二以上表決權的股東通過。

2、公司若是想要減資,需要通過股東(大)會的決議

《公司法

第三十七條 股東會行使下列職權:

(1)決定公司的經營方針和投資計劃;

(2)選舉和更換非由職工代表擔任的董事、監事,決定有關董事、監事的報酬事項;

(3)審議批准董事會的報告;

(4)審議批准監事會或者監事的報告;

(5)審議批准公司的年度財務預算方案、決算方案;

(6)審議批准公司的利潤分配方案和彌補虧損方案;

(7)對公司增加或者減少註冊資本作出決議;

(8)對發行公司債券作出決議;

(9)對公司合併、分立、解散、清算或者變更公司形式作出決議;

(10)修改公司章程;

(11)公司章程規定的其他職權。

對前款所列事項股東以書面形式一致表示同意的,可以不召開股東會會議,直接作出決定,並由全體股東在決定檔案上簽名、蓋章。

二、公司減資股東決議是怎樣的?

根據_____年____月____日股東會決議

(注:一人公司為公司股東決定), (注:公司名稱)決定減少註冊資本。

公司於_____年____月____日(注:該日期為公司作出減資決議之日起30日內的日期)在《報》上釋出減少註冊資本公告,並在減資決議作出起10日內已通知債權人,本公司已經嚴格按照《公司法》的規定,對公司的債權債務有關事項進行清理。至 年 月日止(注:公告45日後的日期)清理完畢。現將有關情況說明如下。

1、自公告之日起45日內,未有個人、企業、組織要求我公司清償債務或者提供相應的擔保;未有個人、企業、組織對我公司減少註冊資本提出異議。(注:應根據實際情況寫明債權人是否要求清償債務及是否要求提供相應擔保及請擔保情況)。

2、公司已編制了資產負債表和財產清單,目前公司資產總額為     、負債總額為    、淨資產總額為   (注:淨資產總額=資產總額—負債總額。)。根據公司的財務狀況和經營業績,公司減少註冊資本是可行的。我公司債權債務處理方案已徵得債權人同意。

3、公司減資至 萬元以後, 出資 萬元,出資方式為 ,佔註冊資本的 %; 出資 萬元,出資方式為 ,佔註冊資本的%(注:可續寫,寫明各股東具體減少的數額、出資方式、出資比例)。

4、股東已經依法履行了職責,保證上述情況真實、有效、合法。

5、同意就變更註冊資本修改公司章程第 章 條(可續寫)。

全體股東簽名(注:或蓋章):

(注:公司名稱,蓋章)

_____年____月____日

公司在註冊之前,通常註冊資金就已經確定了,但者並不意味著公司成立後、經營期間不可以變更註冊資金。常見的變更註冊資金的方式包括增資、減資等。按照《公司法》等法律的規定,公司在減資之前,需要先召開股東(大)會。

標籤: 減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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