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院可否按強制執行程式轉讓股東股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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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院可以按強制執行程式轉讓股東股權。公司法第七十二條人民法院強制轉讓股東的股權時,應當通知公司及全體股東,其他股東自人民法院通知之日起滿二十日不行使優先購買權的,視為放棄優先購買權。
【法律依據】
《公司法》第七十二條規定,人民法院依照法律規定的強制執行程式轉讓股東的股權時,應當通知公司及全體股東,其他股東在同等條件下有優先購買權。其他股東自人民法院通知之日起滿二十日不行使優先購買權的,視為放棄優先購買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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