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註冊資本還未繳股權變更是否允許

註冊資本還未繳股權變更是否允許

一、註冊資本還未繳股權變更是否允許?

註冊資本還未繳股權變更是否允許

1、可以,關於繳足前的股權轉讓問題。《公司法》規定的股權轉讓,並未限於實繳出資部分對應的股權;換言之,出資未繳足的股權轉讓未被《公司法》所明文禁止。

2、另一方面,股權的轉讓,同時也是股東義務的轉讓。在受讓方知悉該股權所對應出資未繳足的情況下(而且,受讓方有義務至少從形式上審查轉讓方是否已經繳足出資),受讓方受讓股權,應視為其已同意承接轉讓方對公司所負的繳足未繳部分的義務,公司也可以向受讓方要求承擔繳納出資的義務,從而保障公司的註冊資本充實。

3、從實務操作看,一些有限公司未繳足出資的股權轉讓,工商部門對此並未提出任何異議,並已順利辦理的股東變更登記。

二、股權變更需要什麼資料?

有限責任公司股東變更。有限責任公司股東轉讓股權的,應當自轉讓股權之日起30日內申請變更登記,並提交下列檔案:

1、法定代表人簽署的《公司變更登記申請書》(公司加蓋公章);

2、公司簽署《公司股東(發起人)出資情況表》(公司加蓋公章);

3、公司簽署的《指定代表或者共同委託代理人的證明》(公司加蓋公章)及指定代表或委託代理人的身份證影印件(本人簽字);應標明具體委託事項、被委託人的許可權、委託期限。

4、有限責任公司提交股東會決議(由全體股東簽署,股東為自然人的由本人簽字;自然人以外的股東加蓋公章);

5、股權轉讓協議或者股權交割證明(由轉讓雙方簽署,股東為自然人的由本人簽字;自然人以外的股東加蓋公章);

6、新股東的主體資格證明或自然人身份證明;(同“設立登記”)

7、公司章程修正案(公司法定代表人簽署);也可以提交修改後的公司章程(股東簽字蓋章或公司法定代表人簽署)。

8、法律、行政法規和國務院決定規定變更股東必須報經批准的,提交有關的批准檔案或者許可證書影印件;

9、公司營業執照副本。

可見,在公司的註冊資本還沒有全部到位的情況下並不禁止股權變更,公司還是可以按照正常的流程變更股權。不過,為了避免以後給受讓方造成一些不必要的糾紛,受讓方有必要審查一下轉讓方是否已經全部出資到位,如果受讓方知道存在的沒有繳足的資本,成為了新股東之後就有義務補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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