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社保中斷可以補交嗎

社保中斷可以補交嗎

醫療保險從中斷時到補繳時超過四個月則不能補繳,並且會影響住院醫療費報銷,參保人員中斷繳費後,需再次連續不間斷繳費滿12月之後,發生符合報銷條件的費用統籌基金按規定支付。參保人員社會保險關係保留在原參保社保經辦機構,待在再次參保後,前後繳費年限累計計算。(各地具體政策有差異)。
《社會保險法》第五十七條
用人單位應當自成立之日起三十日內憑營業執照、登記證書或者單位印章,向當地社會保險經辦機構申請辦理社會保險登記。社會保險經辦機構應當自收到申請之日起十五日內予以稽核,發給社會保險登記證件。 用人單位的社會保險登記事項發生變更或者用人單位依法終止的,應當自變更或者終止之日起三十日內,到社會保險經辦機構辦理變更或者登出社會保險登記。 市場監督管理部門、民政部門和機構編制管理機關應當及時向社會保險經辦機構通報用人單位的成立、終止情況,公安機關應當及時向社會保險經辦機構通報個人的出生、死亡以及戶口登記、遷移、登出等情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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