當前位置:普法百科網 >

勞動工傷 >工傷認定 >

上海市工傷認定條件程式是什麼?

上海市工傷認定條件程式是什麼?

上海市工傷認定條件程式是什麼?

我國是一個法治社會,法制化程度已經變得非常先進,人們都能認識到法律的重要性,危險無處不在,在生活中還是工作中都有可能出現危險的意外事故,在工作中的勞動者在意外事故中受傷是屬於工傷,在經過相關部門的工傷認定之後可以得到一定的賠償,那上海市工傷認定條件程式是什麼?下面就詳細介紹。

第十八條(工傷認定申請材料)

提出工傷認定申請,應當提交下列材料:

(一)工傷認定申請表;

(二)與用人單位存在勞動關係(包括事實勞動關係)的證明材料;

(三)醫療診斷證明或者職業病診斷證明書(或者職業病診斷鑑定書)。

工傷認定申請表應當包括事故發生的時間、地點、原因以及從業人員傷害程度等基本情況。

工傷認定申請人在本辦法規定時限內提出工傷認定申請時所提供材料不完整的,區、縣人力資源社會保障局應當自收到工傷認定申請之日起10個工作日內,一次性書面告知工傷認定申請人需要補正的全部材料。工傷認定申請人應當在30日內,按照要求補正材料,逾期不補正但未超過法定申請期限的,可以重新提出工傷認定申請。

第十九條(受理)

工傷認定申請人依法提出工傷認定申請,且提供的申請材料完整的,區、縣人力資源社會保障局應當自收到工傷認定申請之日起10個工作日內發出受理通知書。不符合受理條件的,區、縣人力資源社會保障局不予受理,並書面告知工傷認定申請人。

第二十條(調查核實和舉證責任)

區、縣人力資源社會保障局受理工傷認定申請後,根據稽核需要可以對事故傷害進行調查核實,用人單位、從業人員、工會組織、醫療機構以及有關部門應當予以協助。職業病診斷和診斷爭議的鑑定,依照職業病防治法的有關規定執行。對依法取得職業病診斷證明書或者職業病診斷鑑定書的,區、縣人力資源社會保障局不再進行調查核實。

用人單位、從業人員或者其近親屬可以根據認定工傷或者視同工傷的不同情形,提交相關行政機關或者司法機關出具的有關證明材料或者法律文書。

從業人員或者其近親屬認為是工傷,用人單位不認為是工傷的,由用人單位承擔舉證責任。

第二十一條(認定程式)

區、縣人力資源社會保障局應當自受理工傷認定申請之日起60日內作出工傷認定決定,並在作出工傷認定決定之日起10個工作日內將工傷認定決定送達申請工傷認定的從業人員或者其近親屬和該從業人員所在單位。

作出工傷認定決定需要以司法機關或者有關行政主管部門的結論為依據的,在司法機關或者有關行政主管部門尚未作出結論期間,作出工傷認定決定的時限中止,工傷認定時限中止的原因消除後,應當及時恢復。工傷認定時限中止、恢復的,區、縣人力資源社會保障局應當告知有關當事人。

區、縣人力資源社會保障局工作人員與工傷認定申請人有利害關係的,應當迴避。

第二十二條(工傷認定決定載明事項)

工傷認定決定應當載明下列事項:

(一)用人單位和工傷人員的基本情況;

(二)受傷部位、事故時間和診治時間或者職業病名稱、傷害經過和核實情況,以及醫療救治基本情況和診斷結論;

(三)認定為工傷、視同工傷或者認定為不屬於工傷、不視同工傷的依據;

(四)認定結論;

(五)申請行政複議或者提起行政訴訟的期限;

(六)作出認定決定的時間。

工傷認定決定應當加蓋區、縣人力資源社會保障局工傷認定專用印章。

第二十三條(告知義務)

區、縣人力資源社會保障局向申請工傷認定的從業人員或者其近親屬和該從業人員所在單位送達工傷認定決定時,應當書面告知勞動能力鑑定的申請程式。

危險的出現就是平時的預防措施做的不到位,同時也是因為自己的倒黴情況,一般在發生意外事故之後就會造成一定的員工受傷,在受傷之後要在一定期限內進行工傷認定申請,按照傷害工傷認定的程式進行申請工傷認定,確保自己的利益不受損失。

標籤: 工傷 上海市 認定
  • 文章版權屬於文章作者所有,轉載請註明 https://pfbkw.com/zh-tw/gongshang/gongshangrending/06g6ze.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