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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海市高溫津貼政策是什麼?

上海市高溫津貼政策是什麼?

在上海市從事建築行業的民工很多,他們在戶外工作還是比較辛苦的,尤其是在夏天高溫天氣中,有中暑的風險。根據國家社保部門規定,企業應該向在高溫環境中勞動的工人發放高溫津貼,各地標準自行制定。那麼,上海市高溫津貼政策是什麼?小編結合當地檔案和大家講一講。

上海市高溫津貼政策是什麼?

一、上海市高溫津貼政策是什麼?

上海市人社局釋出的《關於做好本市夏季高溫津貼發放工作的通知》中明確:用人單位每年6月至9月安排勞動者露天工作以及不能採取有效措施將工作場所溫度降低到33℃以下的(不含33℃),應當向勞動者支付夏季高溫津貼,標準為每月200元。即夏季高溫津貼發放的條件,取決於工作場所是否為露天或室內溫度是否降低到33℃以下,而與當月的氣溫高低沒有關係。

二、職工拿不到高溫補貼如何維權?

1、正常工作時間工資及最低工資標準不包含高溫補貼,用人單位不得因發放高溫補貼而減發給職工的工資。

2、員工在高溫下作業卻沒收到高溫補貼,可通過企業所在的村級勞動爭議調解辦公室爭取合法權益,或撥打12333投訴。有用人單位拒不發放高溫補貼的,勞動者可向用工所在地縣級以上人力資源社會保障主管部門投訴。

三、高溫補貼發放有哪些注意事項?

高溫補貼是要納入工資總額的,但不能計入最低工資,用人單位不能因高溫停止工作、縮短工作時間扣除或降低勞動者工資。降溫飲料等防暑物資不能算高溫補貼,高溫補貼應以現金的形式發放。也不得以發放錢物替代提供防暑降溫飲料。

用人單位安排勞動者在35℃以上高溫天氣從事室外露天作業以及不能採取有效措施將工作場所溫度降低到33℃以下的,應當向勞動者發放高溫津貼。也就是說只要用人單位安排了高溫作業,勞動者都可依法享受高溫津貼。

露天作業比如交巡警、快遞員、建築工人、環衛工人、戶外線路檢測工人;室內作業如鍊鋼工人、機械鑄造工人等都能享受到高溫津貼。

綜上所述,在貫徹國家政策方面,上海市一直做的不錯。根據上海市高溫津貼政策,處於高溫環境中勞動的職工,可以在每年的6月到9月領取高溫津貼,標準是每月200元。這樣,職工不請假的話,總計可以拿到800元的津貼。當然,對於企業拒絕支付的,職工可以到上海市勞動局投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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