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發放條件是什麼? 人民警察可高溫補貼

發放條件是什麼? 人民警察可高溫補貼

在夏天高溫天氣下,交警往往頂著烈日執勤,是非常辛苦的。另外,還有不少警察為了辦案,在工作崗位上發生中暑等人身傷害。我國規定,企業要對戶外工作的職工發放高溫補貼。而警察屬於公務員序列,那麼,人民警察可高溫補貼,發放條件是什麼?針對這個問題,本站小編談談自己的看法。

人民警察可高溫補貼,發放條件是什麼?

一、人民警察可高溫補貼?

警察屬於享有高溫補貼的人群。範圍包括室內室外多個工種。按照規定,用人單位安排勞動者在35℃以上高溫天氣從事室外露天作業以及不能採取有效措施將工作場所溫度降低到33℃以下的,應當向勞動者發放高溫津貼。也就是說只要用人單位安排了高溫作業,勞動者都可依法享受高溫津貼。

露天作業比如交巡警、快遞員、建築工人、環衛工人、戶外線路檢測工人;室內作業如鍊鋼工人、機械鑄造工人等都能享受到高溫津貼。

二、高溫補貼發放的條件是什麼?

高溫補貼是為保證炎夏季節高溫條件下經濟建設和企業生產經營活動的正常進行,保障企業職工在勞動生產過程中的安全和身體健康,決定適當提高職工夏季清涼飲料費發放標準。國家規定,用人單位安排勞動者在高溫天氣下(日最高氣溫達到35℃以上),露天工作以及不能採取有效措施將工作場所溫度降低到33℃以下的,應當向勞動者支付高溫補貼。發放辦法為,勞動者的高溫津貼,由用人單位按照約定的工資支付週期和期限足額支付;沒有約定的,每月支付一次,於次月與勞動者工資一併支付。發放高溫津貼應當做好發放記錄。

根據《防暑降溫措施暫行辦法》規定,勞動者從事高溫作業的,依法享受崗位津貼。

用人單位安排勞動者在35℃以上(包括35℃)高溫天氣從事室外露天作業以及不能採取有效措施將工作場所溫度降低到33℃以下(不包括33℃)的,應當向勞動者發放高溫津貼,並納入工資總額。

三、企業不發高溫費怎麼辦?

根據要求,用人單位應當為高溫作業、高溫天氣作業的勞動者供給足夠的、符合衛生標準的防暑降溫飲料及必需的藥品。不得以發放錢物替代提供防暑降溫飲料。防暑降溫飲料不得充抵高溫津貼。

市人力社保局表示,員工在高溫下作業卻沒收到高溫津貼的,可通過企業所在的勞動爭議調解機構爭取合法權益,或撥打12333投訴。用人單位拒不發放高溫津貼的,勞動者可向用工所在地縣級以上人力資源社會保障主管部門投訴。

綜上所述,人民警察在維護社會穩定,保障老百姓權益方面做出了重大貢獻,當夏天來臨的時候,人民警察可高溫補貼,這是對人民警察的一種關懷,有利於其更好的辦案。另外,公安部還出臺政策檔案,要求各地確保人民警察在夏天執勤的時候,得到良好的防護,減少傷亡事件的發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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