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煤礦土方剝離工程施工合同

煤礦土方剝離工程施工合同

煤礦土方剝離工程施工合同

煤礦土方剝離工程施工合同

立合同人:

發包方(簡稱甲方):______________

(名稱、營業執照號碼、法定住址、法定代表人、職務、委託代理人、身份證號碼、通訊地址、郵政編碼、聯絡人、電話、傳真、帳號、電子信箱。)

承包方(簡稱乙方):______________

(名稱、營業執照號碼、法定住址、法定代表人、職務、委託代理人、身份證號碼、通訊地址、郵政編碼、聯絡人、電話、傳真、帳號、電子信箱。)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和煤炭行業的有關規定,甲乙雙方經友好協商,本著平等自願、公平、誠信的原則,就煤礦土方剝離工程施工事宜簽訂本合同。

第一條 工程概況

1.工程專案名稱為____露天煤礦剝離及裝運。

2.工程地點為:____。

3.工程內容:按甲方提供的工程設計圖紙進行土石方施工。

4.工程量:總面積____平方公里;概算土方量_____億立方;運距____公里.深度平均約____米。

5.承包範圍:按採礦許可證所截礦區範圍內甲方指定的煤礦開採區域____平方公里內。

6.承包方式:挖運平。

7.進場時間:____年____月____日。

8.工租工期:暫定____年。

第二條 承包條件

1.合同生效後甲方給乙方提供本工程有關的檔案、技術資料及施工圖紙。

2.在乙方機械裝置進場前,由甲方給乙方支付每臺____元人民幣機械裝置調遣費(機械裝置臺數暫按____臺計算)。該款打入乙方在本合同所列帳戶,待乙方機械裝置到達施工現場正常施工一個月後雙方結算時由甲方從乙方工程款中扣除。

3.乙方施工機械裝置到達工程地點_______日內,甲方按月計劃工程量總造價的_______%向乙方支付調遣費和臨時費用(乙方須提供裝置原始發票、合格證、照片等)。

4.乙方機械裝置進入施工現場_______日內由甲方按乙方月計劃工程量總造價的_______%向乙方支付備料款。

第三條 合同價款

1.工程單價:土石方剎離_______元人民幣/立方。按照開挖面,雙方測量為準進行計量。

2.在施工過程中如遇流沙、岩石爆破等情況由雙方商議另行計價。

3.乙方施工所需的熱料、用電、雷管、炸藥、水等由甲方按正常標準供應,費用在乙方次月結算工程款時扣除,以此類推。

第四條 雙方的權利義務

(一)甲方的權利義務

1.負責提供該露天煤礦符合開採條件的所有合法手續、證明、證件等,如該專案的採礦許可證、媒炭生產許可證、工程開工許可證等,確保工程順利施工。

2.辦理工程用地的徵用和施工設計內規定的臨時用地的租用,及草原、樹木的賠償,工程現場障礙物的拆除(包括架空及隱蔽的),並提供有關隱蔽障礙物的相關資料。

3.協調當地農牧民關係及與工程施工相關政府部門的關係。負責解決施工現場的生活用水、用電,施工通訊、運輸道路、場地平整,場外運輸道路的維修,安排好現場排水溝流向等施工前期的各項準備工作。

4.組織乙方、設計單位及有關部門參加施工圖交底會審,做好交底會審紀要,在會審後_______日內分送有關單位。

5.指派專業人員為駐地代表.對工程安全進度、質量、合同履行等情況進行監督檢查並及時解決應由甲方解決的相關問題。對乙方的工程進度、安全質量、現場管理、環水保等進行監控,對不按要求操作的,有權責令乙方停工整改,所發生的費用由乙方承擔。

6.負責制定各項管理目標,下達年、季、月、旬(周)施工計劃和材料、裝置計劃。按時參加工程的日驗收、中間驗收、隱蔽工程驗收,負責組織工程的竣工驗收。

7.有權調整乙方施工的工程範圍和工程量,工程範圍和工程量的變化不影響合同單價。

8.按照約定辦理施工現場簽證和竣工結算,按時撥付工程款項。在撥付工程款項前,有權要求乙方完善材料款、租用裝置費用及人員工資的有關手續,必要時有權代扣、代發。

(二)乙方的權利義務

1.乙方指派代表_______負責施工現場的管理及與甲方的聯絡協調工作。

2.編制施工設計方案,嚴格按圖紙施工,安全文明施工,確保工程質量。接受監理和甲方指派管理人員的指導、監督和檢查,與現場其他單位協調配合。

3.負責施工區域內臨時道路、臨時設施、鑿井、水電設施的管理和維修工作。負責施工過程中的安全、保衛及治安工作,如遇問題應及時處理和向甲方報告。

4.及時向甲方提出隱蔽工程驗收通知、竣工驗收報告,以及向甲方提出月末驗收和中間驗收計劃(包括月計劃、用水用電計劃)、月施工統計報表、工程施工報告等。

5.工程竣工後,及時清理現場,做到工完場清,在規定的時間內提出完整的竣工驗收資料,辦理竣工驗收手續和提出工程竣工決算報告。

6.施工建設的永久建築和裝置,在施工期間由乙方負責維修和保養,保證露天煤礦在移交時建築安裝工程的質量。凡利用永久建築和裝置發生的維修和保養費用由乙方承擔。

7.乙方的施工人員應當具備相應的從業資格證書,特種作業人員應持有特種作業證書,做到持證上崗。乙方應當依法為施工人員辦理意外傷害保險並承擔相關費用。防範並杜絕人身或財產事故和工程質量事故的發生。

8.乙方不得將本合同項下的工程向第三方分包或轉包,否則甲方有權單方面終止合同。並有權要求乙方承擔相應的經濟賠償責任。

第五條 資料移交

1.在本合同簽訂之日起_______日內,甲方負責向乙方提供完整的露天煤礦剝離、開採設計說明書及施工圖紙_______份;施工技術資料(包括工程水文地質資料,水準點和座標控制點等)_______份,及有關施工的規定、規程、質量標準和環保規定等_______份。

2.在乙方進場前_______個工作日內,甲方應向乙方現場交驗開採範圍座標控制點。

3.在乙方進場後_______個工作日內,乙方應將施工方案報甲方審批。

第六條 施工裝置的採購及驗收

1.乙方所鑄開採裝置,由乙方按照合同雙方所約定的型號、功率等技術引數進行採購。裝置必須有產品合格證或質量檢驗證書,否則視為不符合質量要求,不得用於施工,甲方有權要求乙方限期將裝置運離施工現場。

2.乙方應積極安排裝置的採購、運檢等事宜,保證按時、按質、按量到達施工現場(具體工作進度由雙方另行協商)。

3.因機械裝置質量不合格造成工期延誤、開採量達不到雙方約定的,乙方應積極補充合格裝置,並承擔因此給甲方造成的所有損失。

第七條 安全施工、環境保護和文物保護

1.乙方應遵守煤炭安全法及建設工程施工安全生產有關規定,做到安全施工,隨時接受各級安全檢查人員的監督檢查。按規定採取措施做好安全防護工作,消除事故隱患。如發生人身傷亡事故應立即通知甲方代表並上報有關部門,承擔因其責任造成的各項損失。

2.乙方應遵守甲方的職業健康安全管理要求,採取有效的職業病防治措施,做好職業病的控制和預防。對施工人員進行職業健康安全教育,提供與職業病危害防護相適應的裝置、工具、用具等。按規定為施工現場人員配備安全防護用品,確保施工人員的人身安全。

3.乙方應遵守政府有關部門對施工場地交通、施工噪音、環境保護與水土保持等

的管理規定,執行甲方制定的環境保護措施、管理方案和環保要求,加強從業人員的環保教育,杜絕人為破壞和汙染環境及生態系統,嚴格控制汙染源,按規定排放汙染物,避免和減少因施工方法不當引起的對環境汙染和破壞。

4.乙方在施工中如發現文物或有考古研究價值的物品時,應立即保護現場,及時通知甲方和相關部門,並採取妥善措施予以保護,若未按規定採取指施造成的損失由乙方承擔。

5.乙方在動力裝置、輸電線路、地下管線、易燃易爆、交通要道、高邊坡附近施工時,在施工前應向甲方上報安全防護措施,經甲方審批後實施。

第八條 工程延期處理

1.因甲方未能按照合同約定完成“四通一平”、設計圖紙供應不齊全、不及時,工程款項撥付不及時,以及不可抗力、外部關係等非歸責於乙方原因而影響工期時,則工期相應順廷。若工程施工中途停工或窩工,經甲方簽證後,工期相應順廷。

2.因可歸責於乙方管理不善或工程質量返工、事故處理等耽誤工期的,工期不順廷。

第九條 工程質量和驗收

1.乙方應嚴格按照工程施工圖紙、說明書,並結合有關規定、規程和標準進行施工,接受甲方代表和工程監理人員的監督。

2.甲方要求的單位工程達到的質量等級,以該行業的工程質量標準驗收。

3.乙方在施工中應當遵守下列規定:

(1)主要機械裝置型號功率等應按合同規定購買,需要改變或待用時,須經甲方同意。

(2)乙方在施工中發生質量事故,應及時報告甲方和工程質量監督站。重大質量事故處理方案應經主管部門、設計、質量監督站、甲方等單位共同研究,並經甲方和設計單位簽證後實施。由此而產生的費用支出由乙方承擔,同時工期不予順延。

4.工程驗收:由甲、乙雙方組織有關單位進行中間驗收和月末驗收,驗收合格後各方在驗收檔案上簽字認可。

第十條 履約保證金

1.乙方在本合同簽訂之前,應向甲方繳納履約保證金,每個標段為人民幣_______萬元整(標段具體範圍為_______)。

2.乙方存在下列情況之一的,甲方有權沒收履約保證金:

(1)由於乙方原因造成的拖延工期達_______日以上;

(2)因乙方施工質量不合格,返工後仍不合格時;

(3)乙方無力履行或擅自終止合同、將本合同工程分包或轉讓時。

3.履約保證金按施工年限返還,每施工期滿_______年返還_______元。以此類推.工程完工驗收合格後_______日內退還剩餘保證金。

4.此履約保證金為無息返還。

第十一條 工程價款的支付與結算

1.剝離工程按照甲乙雙方共同確認的每月實際工租量進行結算,每月結算_______次,每月的_______日和月末為結算日,結算幣種為人民幣。

2.甲方收到乙方的半月報表及工程進度款申請書後,必須在_______日核心實工程量及工程進度款總額,及時按工程進度總額的_______%進行結算,剩餘_______%的月進度款於下次結款日予以結算,以此類推。

3.工程竣工後,乙方向甲方提供_______套完整的竣工資料和結算報告,經甲方稽核後,在_______天結清全部款項。

4.工程價款的結算依據,除工程計價依據外,還應包括:施工組織設計或方案、設計變更檔案、工程變更、岩石硬度變化簽證、施工面湧水量實側資料及地質條件變化的實測資料、價差調整資料、其他有關工程造價增(減)的簽證。

第十二條 合同的變更、修改、終止及解除

1.合同的變更與修改

(1)本合同的變更需經雙方協商同意。

(2)本合同履行期間,發生特珠情況時,任何一方需變更本合同的,要求變更一方應及時書面通知對方,徵得對方同意後,雙方在規定的時限內(書面通知發出_______天內)簽訂書面變更合同,該合同將成為本合同不可分割的部分。未經雙方簽署書面檔案,任何一方無權變更本合同,否則,由此造成對方的經濟損失,由責任方承擔。

(3)本合同及其附件的修改必須經合同雙方取得一致意見並簽署書面補充合同。

2.合同的終止與解除

(1)合同履行過程中,如乙方有下列情況之一的,甲方有權單方終止合同履行,扣除履約保證金,要求乙方在_______天內退出施工現場,並承擔由此引起的一切責任及損失。

包括:①出現重大質量事故;嚴重違章作業、違法亂紀,給甲方造成重大損失。

②在合同期內無力完成任務;③因乙方原因連續2個月施工進度不滿足進度要求;

④處於自身利益,惡意放棄後續工程施工;⑤不服從甲方管理,且屢教不改;⑥乙方無力管轄其人員,造成罷工、對甲方圍攻或進行人身威脅及對甲方聲譽造成不良影響等。

(2)本合同履行過程中,如有下列情況之一的,本合同應予以解除:包括:①雙方合意解除本合同;②任何一方違反本合同約定,造成本合同不能履行或不能完全艘履行且導致合同目的不能實現時,任何守約方有權要求解除合同;③不可抗力事件或其他影響持續超過_______天且未達成雙方認可的解決方案,任何一方均可通過書面形式通知對方而解除合同;④因國家政策變化而導致本合同無法履行。

第十三條 違約責任

1.甲方違約責任

(1)甲方未能按約定履行職責,除工期順廷外,還應賠償由此給乙方造成的經濟損失。

(2)如可歸責於甲方原因,導致不能正常施工或由於涉及變更以及設計錯誤造成的返工,施工工期順延,並應賠償由此給乙方造成的經濟損失。

(3)因甲方原因逾期支付工程款項,施工工期順延,並應以未付款項每日萬分之_______向乙方支付延期付款的違約金。如該違約金不足以賠償乙方各項損失的,甲方還應予賠償。

2.乙方違約責任

(1)工程質量不符合合同約定的,乙方應無條件負責返工。由此造成的工期延誤,應以需要返工工程量造價款項的萬分之_______向甲方支付賠償違約金。

(2)乙方在工程承包期間,不得將煤礦剝離工程二次轉包給第三方。甲方一經發現乙方二次轉包,有權終止合同,有權要求乙方承擔由此造成的一切經濟損失。

3.如違約方的行為造成守約方經濟及其他方面的損害,守約方可進一步向違約方追索。

第十四條 保密和資訊披露

1.合同雙方保證對在談判、磋商、簽訂、執行本合同過程中所獲悉的屬於他方的且無法自公開渠道獲得的檔案、資料以及本合同的內容和履行情況予以保密。

2.除了法律法規的規定,或者相關有權政府部門的要求外,未經本合同另一方的同意,任何一方均不得直接或間接地以任何形式披露或者洩露本合同所包含的任何內容以及所涉及的任何交易,但向各自負有保密義務的工作人員和法律顧問披露的除外。任何一方應盡力促使各自的工作人員對本合同所涉及的內容進行嚴格的保密。

3.本合同的保密條款為持續性條款,且無論本合同無效、解除、終止均不影響保密條款的延續性和有效性。無論本合同的任一方作為合同當事人的資格和權利是否終止,本合同的任一合同當事人均應遵守本條所約定的保密義務。

第十五條 不可抗力

1.任何一方由於不可抗力造成的部分或全部不能履行本合同義務的行為,將不視為違約,但應當在條件允許情況下采取一切必要補救措施以減少因不可抗力造成的損失。

2.聲稱受到不可抗力事件影響的一方應儘可能在最短的時間內通過書面形式將不可抗力事件的發生通知另一方,並在該不可抗力事件發生後_______日內將經由當地公證機關出具的證明檔案或有關政府批文及合同不能履行或者有要延期履行的書面資料通知對方。不可抗力事件消除後,受影響方應儘快向對方發出有關“不可抗力事件”消除的通知。

3.不可抗力事件或其影響終止成消除後,雙方須立即恢復履行各自在本合同項下的各項義務。當事人遲延履行後發生不可抗力的,不能免除責任。

第十六條 通知

1.任何與本合同有關的需要送達或給予的通知、合同、同意或其他通訊,除雙方另有約定外,應按雙方當事人在本合同中列明的地址、傳真、電話、電子郵件或其他聯絡方式進行;通過傳真、電話、電子郵件發出的任何檔案、資料、通知,在發出後即視為收訖。通過郵寄發出的任何檔案、資料、通知,在寄出10日後即視為收訖。

2.任何一方在本合同所列的地址、傳真、電話、電子郵件或其他聯絡方式發生改變的,應自變更之日起_______日內以書面形式通知對方,否則,對方按照原來的地址、傳真、電話、電子郵件或其他聯絡方式發出的檔案、資料、通知等均視為在前款約定的時間內收訖,由此產生的一切後果,均由另一方自行承擔。

第十七條 法律適用及爭議解決

1.本合同的訂立、效力、變更、解釋、履行、終止和由本合同產生或與本合同有關之爭議的解決,均適用中華人民共和國法律。

2.凡因本合同引起的或與本合同有關的一切爭議,雙方應友好協商解決。如果爭議自發生之日起30日內仍不能得到解決,則任何一方均有權選擇以下第_______種方式解決:

(1)向_______仲裁委員會申請仲裁,按照申請仲裁時該會實施的仲裁規則進行仲裁。

(2)向_______人民法院起訴,以訴訟解決爭議。

第十八條 合同的生效及其他

l.本合間的附件為本合同不可分割的一部分;本合同及其附件內空格部分填寫的文字與印刷文字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2.本合同中未盡事宜或出現與本合同相關的其他事宜時,由雙方協商解決並另行簽訂書面補充合同,補充合同與本合同具有同等的法律效力。

3.本合同自雙方法定代表人或授權代表簽字或蓋章之日起生效。

4.本合同一式_______份,每方各執_______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5.本合同由甲乙雙方在中華人民共和國_______簽署。

(以下無合同正文條款)

甲方:__________________(蓋章) 乙方:__________________(蓋章)

法定代表人或授權代表:__(簽字) 法定代表人或授權代表:__(簽字)

日期: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日期: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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