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安置房辦理房產證需要哪些材料

安置房辦理房產證需要哪些材料

安置房辦理房產證需提交的資料有:
1、已被拆除房屋的所有權證(收原件);
2、安置房屋所有權證(收原件);
3、查檔證明(收原件);
4、已回遷安置證明及拆遷安置協議(收原件);
5、安置企業單位法人或其他組織的資格證明(驗原件收復印件);
6、被拆遷人身份證;若被拆遷人是企業企業單位的,需提交企業企業單位法人或其他組織的資格證明(驗原件收復印件),被拆遷企業企業單位法定代表人授權委託書(收原件),委託人身份證(驗原件收復印件);
7、安置企業單位受委託人身份證(驗原件收復印件);
8、安置企業單位法定代表授權委託書(收原件);
9、房屋權屬登記申請表(收件視窗領取,當事人共同填寫)。
10、若增加安置面積的還需提交投資發票或增加安置面積的相關證明(收原件)。

安置房辦理房產證需要哪些材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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