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哪些房地產交易需要公證

哪些房地產交易需要公證

哪些房地產交易需要公證

房地產交易其實更多表現為一些商品房、辦公樓的購買。由於這些屬於不動產,因此在實際購買的時候除了當事人要達成一致外,同時還需要辦理過戶手續,可能就會涉及到公證的問題。那通常哪些房地產交易需要公證呢?我們一起在下文中進行了解。

一、哪些房地產交易需要公證

房地產公證並不是房產交易的必須環節,因而很多購房者對房產公證瞭解不多。但是目前隨著房地產市場的不斷擴大,房地產交易糾紛也逐漸成為投訴熱點, 房地產交易糾紛逐漸成為投訴熱點,消費者為了更好地維護自己的權益,最好的手段就是尋求法律保護,而房產公證就是一個有效手段。

根據規定,以下幾類房地產交易必須先公證:

1、房產繼承,應當辦理“繼承權公證書”。也就是說,對於子女或家屬要辦理繼承房產的話,必須要有公證處辦理的公證書;

2、遺囑人為處分房產而設立的遺囑,應當辦理公證。處分房產的遺囑未經公證,在遺囑生效後其法定繼承和遺囑受益人可根據遺囑內容協商簽訂遺產分 割協議,經公證證明後到房地產管理部門辦理房產所有權的轉移登記手續;經公證的遺囑在遺囑類別中具有最高的法律效力,易於遺囑人去世後其子女憑此繼承房產 和解決糾紛。

3、贈與房產,應當辦理贈與人的“贈與公證書”和受贈人“接受贈與公證書”,或雙方共同辦理“贈與合同公證書”;

4、有關房產所有權轉移的涉外和港澳臺的法律事務,必須辦理公證證明。

二、房地產公證的程式是怎樣的

一般辦理房地產公證遵循以下程式進行:

公證申請。當事人向有管轄權的公證處提供申請,填寫申請表,並提交房屋買賣合同、個人身份證件、產權證明及其他相關材料。

公證受理。公證處對當事人的公證申請,經審查符合公證條件的,予以受理。

公證審查。公證員在受理公證的同時,必須對當事人提交的材料進行審查,發現不完備或有疑義的,應通知當事人作必要的補充,公證處也有權對交易雙方進行調查。

出具公證書。公證處經審查認為符合公證條件的,應當出具公證書。公證書按司法部門規定或批准的格式製作,自簽署之日起生效。

但當事人要是認為有需要的話,其實也是可以進行公證的。只不過在一些情況下,明確要求了必須要進行房地產交易的公證之後,才能實際產生法律效力。更多房地產交易方面的問題,你可以直接來電諮詢我們本站的線上律師。

標籤: 房地產 交易 公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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