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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國船舶工業總公司關於技術改造專案審定和計劃管理的暫行規定

中國船舶工業總公司關於技術改造專案審定和計劃管理的暫行規定

中國船舶工業總公司關於技術改造專案審定和計劃管理的暫行規定

中國船舶工業總公司關於技術改造專案審定和計劃管理的暫行規定

為了改進和簡化技術改造專案的審批程式和計劃管理,擴大企業用自有資金安排的技術改造專案的自主權,達到“巨集觀控制、微觀搞活”的目的,根據國家有關規定和船舶總公司“關於進一步擴大基層企業自主權的補充規定”的精神,對技術改造專案審定和計劃管理作如下暫行規定。

頒佈單位:中國船舶工業總公司

文       號:以船總規[1985]第1178號

頒佈時間:1985-09-28

實施時間:1985-09-28

時 效  性:現行有效

效力級別:部門規範性檔案

一、技術改造規劃和建設前期工作:

1.凡已確定產品發展方向和選定產品開發物件的企業,均應編制本企業總體或單項技術改造規劃。總投資在三千萬元以上專案要編報審批專案建議書和設計任務書;總投資在三千萬元以下專案,只編報審批設計任務書。未確定產品發展方向和未選定產品開發物件的企業,可暫不編制。

2.經批准設計任務書的技術改造專案,列入總公司技術改造五年計劃。總投資在三百萬元(含三百萬元,下同)以上的專案,在五年計劃內單列專案;總投資在三百萬元以下的專案,在總公司五年計劃中預留的投資控制數內考慮。

3.技術改造專案前期工作的內容、程式和要求。

(1)專案建議書:是開展可行性研究、編制設計任務書的依據,由企業或企業委託諮詢設計單位根據國民經濟和社會發展的長遠規劃、行業規劃、地區規劃等要求,經過調查、預測、分析後提出。

(2)設計任務書:是專案決策的依據。按批准的專案建議書由主管部門或企業委託諮詢、設計單位,對技改專案進行可行性研究,提出可行性研究報告。由總公司負責組織企業和諮詢、設計單位,對專案的可行性研究報告,就專案在技術、工程、經濟和外部協作條件上是否合理和可行,進行全面分析、論證,進行多方案比較,認為可行後,再推薦最佳方案,正式辦理設計任務書審批手續。

(3)初步設計:是專案決策後,根據設計任務書要求所作的具體實施方案,應能滿足招標承包、材料裝置訂貨、土地徵用和施工準備等要求。初步設計工作由企業委託持有設計證書並屬於其經營業務範圍內有資格的設計單位承擔。

單項購置裝置的專案,免編初步設計。

(4)專案建議書和設計任務書編制主要內容和要求詳見附件。初步設計編制深度和要求,總公司另行規定。

二、技術改造專案的審批:

1.總投資在三千萬元以上(含三千萬元,下同)的專案,其專案建議書和設計任務書(利用外資引進技術專案,以可行性研究報告代替設計任務書,下同),由總公司初審同意後,報國家計委、國家經委審批。

2.總投資在三千萬元以下、三百萬元以上(含三百萬元,下同)的專案,設計任務書由總公司審批。

3.總投資在三百萬元以下、一百萬元以上(含一百萬元),資金全部自籌的專案,其設計任務書由總公司委託地區公司審批,報總公司備案。如需申請銀行貸款或總公司補助撥款的,其貸款和補助撥款額度,必須報總公司批准。

總投資在一百萬元以下(不含一百萬元),資金全部自籌的專案,由企業在年度計劃中安排,免批設計任務書。

4.初步設計的審批單位,在審批設計任務書時明確。

5.初步設計總概算要按批准的設計任務書投資額認真控制,不得隨意超過。如超過設計任務書規定的投資額10%,必須重新報批設計任務書。

三、年度更新改造措施計劃管理:

1.列入技術改造年度計劃的技術改造專案,必須按上述規定和要求有批准的設計任務書和初步設計。

2.總公司根據技術改造五年計劃和當年國家下達的年度投資總規模,編制和下達用銀行專項技術改造貸款和總公司補助撥款的年度更新改造措施計劃,並報國家計委和國家經委備案。

3.用企業自有資金安排的年度更新改造措施計劃,由企業自行編制,報總公司核備。當其投資規模超過國家計委下達總公司年度自籌投資規模時,由總公司進行綜合平衡,提出調整計劃,下達有關企業。

4.企業零星購置單臺裝置和單項工程,投資在五萬元以下的,不計入固定資產投資計劃規模內。

四、技術改造引進專案:

1.凡需引進國外技術和關鍵裝置,應一併納入該專案的專案建議書和可行性研究報告內。

2.總用匯額在500萬美元(含500萬美元)以上的專案,其專案建議書和可行性研究報告由總公司初審同意後報國家計委、國家經委審批。年度計劃列入國家技術改造引進計劃。

3.總用匯額在500萬美元以下的專案,其專案建議書和可行性研究報告由總公司審批,年度計劃由總公司根據國家經委下達的當年用匯額度編制和下達,並報國家計委、國家經委備案。

4.在審批技術改造引進專案時,該專案所需外匯和人民幣必須一併落實。凡不具備上述條件的,不列入年度的技術引進和技術改造措施計劃。

五、技術改造資金籌措和使用:

1.企業主要依靠自有資金進行技術改造,也可向銀行申請技術改造貸款。申請貸款時,企業必須持有一定數量的自有資金。

2.折舊基金是更新改造資金的主要來源,企業應根據有關規定和固定資產的性質,分別提取和使用生產性折舊基金和非生產性折舊基金。企業的折舊基金按規定由企業留用百分之七十,其餘百分之三十上交總公司集中掌握,用於社會效益和經濟效果較好的開發性技術改造專案。經國家經委和財政部批准的大型骨幹企業,百分之三十的折舊基金,從一九八六年起全部返回,用於自身的技術改造專案。這部分資金與總

公司集中掌握的百分之三十的資金視同國家預算內撥款,免交能源交通重點建設基金。

3.企業留用的折舊基金,可以同企業留利中的生產發展基金、新產品試製基金捆起來用於企業技術改造。企業進行固定資產大修時,也可結合進行技術改造,在保證正常大修理的前提下,折舊基金可同大修理基金結合使用。

4.企業要按照“先提後用,量入為出”的原則,使用折舊基金。

5.企業除申請上述專項技術改造貸款外,也可以向當地銀行申請一般技術改造貸款。使用一般技術改造貸款安排的技術改造專案,企業應納入年度技術改造措施計劃報總公司備案,但不計入總公司年度技術改造投資規模。

六、技術改造專案的管理:

1.總投資在三千萬元以上的技術改造專案,企業必須確定專案負責人,並報總公司備案。專案負責人對計劃的執行和完成全面負責。

2.總投資在三千萬元以上的技術改造專案,企業於每年四月、七月、十月的月中旬向總公司作季度簡報。年終要全面檢查總結技術改造計劃的執行情況,於下年度一月底前向總公司作出書面報告。

3.總投資在三百萬元以上的技術改造專案,專案竣工後,由總公司按照批准的設計任務書和初步設計內容並參照“機械電子工業首批重點技術改造550項竣工驗收暫行規定”組織驗收。

本暫行規定自頒發之日起執行。

專案建議書和設計任務書編制主要內容及要求(一)專案建議書應包括以下主要內容:

1.專案提出的目的、必要性和依據,改造企業生產技術現狀及同國內外技術的差距。引進專案要說明進口的理由。

2.產品方案、市場需求的初步預測、改造規模的初步意見。

3.資源情況、建設條件、協作關係和從國外引進技術的可能性初步分析。

4.投資估算和資金籌措辦法,包括償還貸款能力的分年測算;利用外資專案要說明利用外資的可能性。

5.改造進度的初步安排。

6.經濟效果和社會效益的初步估算。(二)設計任務書應包括以下主要內容:

1.企業技術改造的目的。從改變產品結構,提高產品效能、質量,增加產量,節約能源、原材料,綜合利用等方面予以說明。

2.根據經濟預測、市場預測、現有生產條件和資金籌措等情況,確定專案改造規模和產品方案。

①需求情況和預測。

②國內現有同行業企業生產能力的估計。

③銷售預測、價格分析、產品競爭能力。產品需要外銷的,要進行國外需求情況的預測和進入國際市場前景的分析。

④技術改造專案的規模、產品方案和發展方向的技術經濟比較和分析。

⑤原有固定資產的利用情況。

3.資源、原材料、燃料及公用設施落實情況。

①資源、原材料、輔助材料、燃料的種類、數量、來源和供應可能。

②所需公用設施的數量,供應方式和供應條件。

4.改造條件和徵地情況。

①廠區佈置和是否徵地情況。

②交通、運輸及水、電、氣的現狀和發展趨勢。

5.技術工藝、主要裝置選型、建設標準和相應的技術經濟指標。成套裝置進口專案要有維修材料、輔料及配件供應的安排。

引進技術、裝置的,要說明來源國別、國內是否已經進口過。

對有關部門協作配套件供應的要求。

6.主要單項工程、公用輔助設施、協作配套工程的構成,全廠佈置方案和土建工程量估算。

7.環境保護措施方案。

8.勞動定員和人員培訓。

9.建設工期和實施進度。

10.投資估算、資金籌措和財務分析。

主體工程和輔助配套工程所需的投資(利用外資專案或引進技術專案,包括用匯額)。

②生產流動資金的估算。

③資金來源、籌措方式及貸款的償還方式和年限,償還期財務平衡情況。

11.經濟效果和社會效益。

專案的經濟效果,可以根據產品的具體情況計算幾個指標,如品種的增加、質量的提高、消耗的降低、產量的擴大和增加創匯、利稅與投資回收期等,並對專案經濟效益作出評價。社會效益則要衡量專案對國民經濟的巨集觀效果和分析對社會的影響。

12.必要的附件(如協作的協議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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