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對方醉駕追尾責任還需要進行認定嗎?

對方醉駕追尾責任還需要進行認定嗎?

對方醉駕追尾責任還需要進行認定嗎?

一、對方醉駕追尾責任還需要進行認定嗎?

醉駕被追尾的責任,由交警出具事故責任認定書劃分責任承擔。不過醉駕,一般是負全責,看具體情況而定(如對方存在逆行、闖紅燈等違規情況除外),主要依據交警部門作出的交通認定事故書承擔責任。汽車追尾事故後首先要做的是及時報案。出了交通事故除了向交通管理部門報案外,還要及時向保險公司報案。一方面讓保險公司知道投保人出了交通事故,另一方面也可以向保險公司諮詢如何處理、保護現場,保險公司會教車友如何向對方索要事故證明等。

二、事故種類:

(一)、城市交通事故類:

──直行事故。市區非主要路口及邊遠郊區,由於沒有安裝紅綠燈,直行車輛發生事故的概率較大,約佔事故總數30%;

──追尾事故。多發生在遇紅燈急停車時由於前後車距過近而追尾,或雨霧天氣則追尾更為常見,約佔事故總數13%;

──超車事故。快速車在超慢速車時與對面車相撞,或與突然橫穿的行人、騎車人相撞而導致;夜間超車時遇對向車炫目燈光,亦常造成事故;約佔事故15%;

──左轉彎事故。交叉路口左轉變時,交織點多,車與車、車與人衝突可能性增大,常引發事故,約佔事故總數25%;

──右轉變事故。在巷道的進出口、單位大門的進出口和一些十字路口,是右轉彎事故的多發之處,約佔事故總數20%。

(二)、山區公路交通事故類:

──窄道事故。由於公路等級低,加之塌方、損壞失修,多顯路徑狹窄。行駛車輛不減速,會車不禮讓、搶先行,往往導致事故;

──彎道事故。行駛彎道,倘車速過快、超載或操作失誤,易造成事故;

──坡道事故。行駛坡道,常見車輛前溜或後溜,則往往是超載車輛或“病”車,一旦操作失誤,則事故難免。

(三)、幹線公路交通事故類:

我國幹線公路密佈山區和鄉鎮,旦少劃中心線和快慢分道線,由此引發常見事故;

──會車事故。由於一般車輛均居路中行駛,一旦車速快而會車不注意禮讓,臨近才避躲,則往往不及相相撞;

──超車事故。居路中行駛,遷有一方超車,倘措施不及或操作失誤則相撞難免;

──停車事故。幹線路窄而不隨意停車多,尤其在夜間,一旦停車不開尾燈,或車周邊未安置警醒物,過往車輛則易於停車相碰撞而導致事故。

綜合上面所說的,在道路上如果出現了追尾的事故,同時對方還是醉駕的話,那麼作為受害方就一定要進行報案而讓執法部門來進行判定責任,這不僅可以保障自己的權益,而且也可以讓自己的財產利益不會受到任何的損失,而對於在賠償的時候也會根據各自的責任來進行給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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