當前位置:普法百科網 >

車輛交通 >網約車 >

網約車承運人責任險

網約車承運人責任險

網約車承運人責任險

在構建多樣化服務體系方面,計程車將分為巡遊出租汽車和網路預約出租汽車。促進移動網際網路與出租汽車融合發展,引導巡遊計程車提供電召預約服務。建立網際網路叫車,網際網路叫車按車型定價。車輛必須手續齊全,車輛要有營運證,司機也要有上崗資格,但不允許巡遊,禁止私家車加入。網約車合法化後,為老百姓提供多樣選擇,減少打車難問題,提供更好出行服務。

精選律師 · 講解例項

承運人責任險賠償範圍

承運人責任險賠償範圍包括:
承運人應對自貨物接管之時起到交付時止發生的全部或部分滅失和損壞以及貨物交付中的任何延遲負責。對由於為履行運輸合同而使用了不良狀況的車輛或由於承運人已租用其車輛的人或他的代理人或他的受僱人的錯誤行為或過失引起貨物滅失、損壞或延遲交付的,承運人不應免除責任。
法律依據:
《道路運輸條例》第36條規定,客運經營者、危險貨物運輸經營者應當分別為旅客或危險貨物投保承運人責任險。
  • 文章版權屬於文章作者所有,轉載請註明 https://pfbkw.com/zh-tw/cheliang/wangyueche/ylrwdd.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