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賠償金額差距高達幾十萬 交通事故賠償標準不同

賠償金額差距高達幾十萬 交通事故賠償標準不同

交通事故賠償標準不同,賠償金額差距高達幾十萬

交通事故賠償標準不同,賠償金額差距高達幾十萬

  普安縣人民法院

(2018)黔2323民初2366號

案情簡介

原告:陳X,女,住貴州省某縣

原告:劉X,女,住貴州省某縣

原告:劉X,男,住貴州省某縣

法定代理人:袁X,女,住貴州省某縣

訴訟代理人:譚浩南,貴州年成律師事務所律師。

被告:夏X,男,住貴州省某市

被告:中國人民財產保險股份有限公司黔西南州分公司,住貴州省黔西南XX。

被告:中國XX公司,住重慶市江北區。

2018年,被告夏X駕駛蔣X所有的車牌號為貴xx號小型轎車,與由劉X駕駛的無牌二輪摩托車相撞,造成摩托車駕駛人當場死亡及兩車受損的道路交通事故。經認定,駕駛人承擔此次道路交通事故的同等責任。本次事故造成原告的家屬當場死亡,其常年在外務工。同時,被告夏X駕駛的貴xx號小型轎車在保險公司投保交強險及商業險且在保險期限內。

辦案經過

經瞭解原告近親屬的情況,其戶籍屬於農村戶口,但是常年與其妻子袁X在外務工,兩個子女在城鎮就讀。在本次事故中,原告的近親屬因事故當場搶救無效死亡,整個家庭支柱瞬間倒塌了,兩個年幼的孩子也從此失去了爸爸。代理律師在瞭解到該情況後,結合當事人的具體情況,為其進行代理,但是需要面臨的問題便是賠償標準的難題。因為,農村標準與城鎮標準的賠償差額之巨大,獲取多的賠償能為兩個年幼的孩子今後的生活提供更好的條件。在確定好難點好,便針對難點進行攻破,收據證據證明原告的近親屬居住在城鎮收入來源於城鎮,後也在原告根據實際情況提供了相應的證據,後起訴至法院後一審法院判決支援了原告幾乎全部的訴訟請求。

案件結果

一、被告中國人民財產保險股份有限公司黔西南州分公司於本判決生效之日起十日內一次性支付原告因近親屬劉X死亡產生的死亡賠償金、喪葬費、被扶養人生活費、精神損害撫慰金等各項經濟損失共計人民幣122000元;

二、被告中國XX公司於本判決生效之日起十日內一次性支付原告因近親屬死亡產生的死亡賠償金、喪葬費、被扶養人生活費、精神損害撫慰金等各項經濟損失共計人民幣242155元(已扣被告夏X支付的賠償金80000元),並同時支付被告夏X墊付的賠償金80000元。

審判人員:侯野

二零一八年十二月十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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