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醉駕拘役一個月企業會開除嗎?

醉駕拘役一個月企業會開除嗎?

醉駕拘役一個月企業會開除嗎?

一、醉駕拘役一個月企業會開除嗎?

醉駕拘役一個月單位一般情況下會對其進行開除。在這種情況下,特別是對於行政機關的工作人員,是需要直接開除公職的,但是對於私人單位或者企業的,可以由用人單位根據自己管理的規章制度來進行認定。

《中華人民共和國勞動合同法》第三十九條 勞動者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用人單位可以解除勞動合同:

(一)在試用期間被證明不符合錄用條件的;

(二)嚴重違反用人單位的規章制度的;

(三)嚴重失職,營私舞弊,給用人單位造成重大損害的;

(四)勞動者同時與其他用人單位建立勞動關係,對完成本單位的工作任務造成嚴重影響,或者經用人單位提出,拒不改正的;

(五)因本法第二十六條第一款第一項規定的情形致使勞動合同無效的;

(六)被依法追究刑事責任的。

二、醉駕處拘役可以適用緩刑嗎

醉駕被判處拘役能適用緩刑。緩刑的使用條件具體如下:

1、犯罪分子被判處拘役或者3年以下有期徒刑的刑罰;

2、犯罪分子的犯罪情節較輕,而且有悔罪表現,沒有再犯罪的危險;

3、宣告緩刑對所居住社群沒有重大不良影響;

4、犯罪分子不是累犯和犯罪集團的首要分子。

三、酒駕和醉駕的區別

飲酒後駕駛機動車的,處暫扣六個月機動車駕駛證,並處一千元以上二千元以下罰款。因飲酒後駕駛機動車被處罰,再次飲酒後駕駛機動車的,處十日以下拘留,並處一千元以上二千元以下罰款,吊銷機動車駕駛證。

醉酒駕駛機動車的,由公安機關交通管理部門約束至酒醒,吊銷機動車駕駛證,依法追究刑事責任;五年內不得重新取得機動車駕駛證。

飲酒後駕駛營運機動車的,處十五日拘留,並處五千元罰款,吊銷機動車駕駛證,五年內不得重新取得機動車駕駛證。

醉酒駕駛營運機動車的,由公安機關交通管理部門約束至酒醒,吊銷機動車駕駛證,依法追究刑事責任;十年內不得重新取得機動車駕駛證,重新取得機動車駕駛證後,不得駕駛營運機動車。

酒後或者醉酒駕駛機動車發生重大交通事故,構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責任,並由公安機關交通管理部門吊銷機動車駕駛證,終生不得重新取得機動車駕駛證。

醉駕需要按照具體的情節進行相應的判決,並且按照實際的情況用人單位可以決定是否開除當事人,醉駕被判處拘役能適用緩刑,飲酒後駕駛機動車的,處暫扣六個月機動車駕駛證,並處一千元以上二千元以下罰款,醉酒駕駛機動車的,吊銷機動車駕駛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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