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佛山汽車違章處理流程是什麼?

佛山汽車違章處理流程是什麼?

一、佛山汽車違章處理流程是什麼?

佛山汽車違章處理流程是什麼?

發生交通違章行為,而未造成交通事故的,具體的處理交通違章方法如下:

一般程式,包括:調查取證,告知處罰事情、理由、依據和有關權利,聽取陳述、申辯或者舉行聽證,作出處罰決定。

適用簡易程式的情形包括:

1、交通警察在現場對個人處以200元以下罰款,可以當場作出處罰決定;

2、交通警察在非現場,根據交通技術監控記錄資料,對違法的機動車所有人、管理人或者駕駛人處200元以下罰款的,可以適用簡易程式作出處罰決定。

所以,採用簡易程式的都是處以200元以下的罰款的違法行為,根據《道路交通處理程式規定》具有一年以上道路交通管理工作經歷的交通警察,經設區的市公安機關交通管理部門培訓考試合格的,才可以處理適用簡易程式的交通事故。

注:1、對當事人處以罰款的,應當告知當事人自收到處罰決定書之日起十五日內,到指定的代收機構繳納罰款。當事人逾期繳納罰款的,每日按罰款數額的百分之三加處罰款。

2、對機動車駕駛員違章處罰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以當場收繳罰款:

(1)對非本轄區(以直轄市和地、市範圍為界,下同)過境的機動車駕駛員處以二十元以下(含)罰款,由交通民警當場作出處罰決定的;

(2)在邊遠、交通不便地區和高速公路上,對非本轄區過境的機動車駕駛員處以二十元以上罰款,機動車駕駛員向交通違章行為發生地代收機構繳納罰款確有困難,經機動車駕駛員主動提出的。

3、對非機動車駕駛人、行人和乘車人處以二十元以下(含)罰款的,交通民警作出處罰決定後,可以當場收繳。當場收繳罰款應當向當事人出具省級財政部門統一制發的罰款收據。交通民警當場收繳的罰款應當自收繳之時起二十四小時內交到所屬單位。單位應當自收到交通民警上交的罰款之日起二日內,將罰款繳付代收機構。

4、對吊扣、吊銷非本地核發的機動車駕駛證的,作出處罰決定的公安機關交通管理部門應當在處罰決定生效後十五日內,將機動車駕駛證及處罰決定書轉至機動車駕駛證核發地公安機關交通管理部門。

二、佛山交通違章網上繳費流程

廣東省交通權重單位、聯合銀聯支付系統打造的網上交通違法處理系統“廣東交通線上”正式執行,從此,車主不用再去交警部門和銀行排隊接受處罰和繳款,不論在何時何地只需登入“廣東交通線上”,佛山交通違章查詢完畢就可在網上接受交通違法處理,即時完成繳款。

上文簡述了佛山市對於汽車違章處理的一般流程,包括調查違章情況並取證、告知違章者情況並聽取其申辯、作出處罰決定等程式,同時也對佛山市違章處理罰款情況進行了簡單介紹,違章者可以去交通管理部門,或者在網上進行罰款的繳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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