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筆跡鑑定程式是什麼

筆跡鑑定程式是什麼

筆跡鑑定程式是:
1、由一方當事人在舉證期前向法院提起申請;
2、經過雙方當事人質證,確定提供鑑定的樣本
3、由雙方協商選定或搖號選定鑑定機構;
4、鑑定機構接收鑑定申訴後,憑藉自己專業技術及依法做出鑑定意見;
5、雙方當事收到鑑定意見後對鑑定結論有異議的,還可以申請重新鑑定。
法律依據】《民法典》第一千一百四十三條,無民事行為能力人或者限制民事行為能力人所立的遺囑無效。遺囑必須表示遺囑人的真實意思,受欺詐、脅迫所立的遺囑無效。偽造的遺囑無效。遺囑被篡改的,篡改的內容無效。

筆跡鑑定程式是什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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